“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
隔屏对话、如在现场,云转播助力提升冬奥视频服务******
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期间17个场馆的新闻发布会中,北京冬奥会新闻发布会视频服务系统(Info-AV)这项创新技术被广泛应用。据了解,自1月30日服务本届冬奥会首场正式新闻发布会至冬奥会闭幕,Info-AV系统将249场新闻发布会素材便捷传递至全球媒体记者和工作人员,素材总时长达8049分钟。
Info-AV系统为北京国际云转播科技有限公司基于自研的云转播平台实现。该系统的应用,使本届冬奥会的视频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什么是云转播?北京国际云转播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张鹏洲介绍,云转播通过云化采、编、播技术,实现传统转播设备云端化、人员服务远程化。与传统采集中制作人员都在现场的模式不同,现在仅需要拍摄人员在现场,制作、导播人员远程接入网络就可以完成信号制作。原有需要在转播车内完成的多项工作,也可分解为多个团队分别在不同地点通过云转播协同完成。
传统转播模式以现场制作为主,需要配备大型导播制作团队,还需要采用昂贵的转播车,设备成本高、人员投入大。相较于传播转播模式,云转播的优势则体现在“两降一升一创”——“两降”指降低转播成本、降低制作节目专业门槛,“一升”指团队效率提升,“一创”指转播模式的创新,为观众提供新体验。
作为一项新兴视频直播技术,云转播的实际应用效用如何?在2月16日举行的2022北京新闻中心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冬奥组委技术部部长喻红介绍,Info-AV能将现场拍摄的多角度视频和多音轨音频(包括现场声及同声传译)编码后推送至云端,利用云计算的存储、计算、网络传输等资源,将音视频流进行合成、导播、制作及存储,并输出具有多音轨(HLS格式)的音视频直播流,同时支持收录和点播。该服务依托现代网络、通信及云计算技术,实现大流量、高并发的直播应用,当前可并发支持5场发布会直播。
此外,本届冬奥会期间,远程虚拟同框采访系统支撑了多场连线活动。运用该系统,多方连线人能够置身于虚拟直播间,在低时延的交互下远程连线互动,可使用手机完成各方信号的采集及回传。
记者了解到,本届冬奥会前的“相约北京”系列测试赛中,已多次使用云转播及相关衍生服务。在五棵松体育馆、首都体育馆、国家体育馆、国家速滑馆和国家跳台滑雪中心,云转播和基于云转播技术的远程无人混合采访、远程新闻发布系统投入应用,并成功完成冰球、短道速滑、速度滑冰、花样滑冰、跳台滑雪等多场赛事和相关活动的转播服务。
“远程无人混合采访包含现场混采区(运动员端)、云转播平台和远端记者3个部分。”北京国际云转播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和解决方案部产品总监郭真提到,利用5G网络的高速率、低延时等特点,通过摄像机和显示屏等视频采集设备和展示屏幕,保证运动员和记者之间的采访实时传输。总体来看,使用5G+云转播技术,不仅减少了现场技术人员聚集,还进一步提升了赛事转播安全。
“基于核心底层大视频的能力和一系列云转播的产品和技术能力,未来云转播可以在若干领垂直领域发挥作用。”北京国际云转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崔涛表示,例如,在教育行业,云转播和5G技术能力的结合,将能够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青少年的体育教育培训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创新体验。(孔繁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